夜遇杀手
早餐吃的很不愉快,小云和小含同志的眼睛始终无法聚焦,扑闪着大眼睛左顾右盼,据我保守估计,他们视线的高度绝对不会超过据地面十厘米的高度。而脸上某种色素的浓度,很像某个动物的臀部。
那副惶恐不安的样子,很有点像作贼被人抓了现行,而那副羞赧,又有点像洞房花烛夜被人揭了盖头的新娘。
乖乖,是我被看,很吃亏的,又不是你们!你们的表现让本就很洒脱的我也有了那么一点点的不好意思。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我还不够“贱”,所以无法做到无敌。面对着两个胡思乱想的富士苹果,我实在很难做到坦然,所以,我只有选择,逃。
“我想买一些女人每个月要用的贴身的……你们要去么?”我故意将那个东西说的很含糊不清,其实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要说的具体是什么东西。可是,这两个天才居然听懂了,两人齐道:“去吧,去吧。我还有事,就不去了。”
以古时落后的交通来看,想来你们也未必来过京城,既是和我一样的人生地不熟,谁能和你有贵干?能有个屁事?
不去正好。既然对早上的事大家还都心存芥蒂,在一块儿,还不别扭死!?
女人爱逛街购物乃天性,据说很多女人只要一逛上,就会忘记饥饿、疲劳、时间还有方位,更有甚者,会把老公孩子都给逛丢了,最后只能在天黑时分回家集体集合。
此等购物狂,我虽不及,但自古以来,京城都是全国最为繁华,人数最多,也最热闹之地。我逛着逛着,居然鬼使神差的来到了……
穿越定律之一,就是女主只要一出门蹦达,就是闭着眼睛走路,都能一脚踩到一个或N个英俊到人神共愤的帅哥,好像他们都事先就被哪位很闲的神仙托梦过,某天某时某刻你务必到某地,汝将有百年千年万年举世无双惊天动地之伟大奇遇……
人不可与天斗,更不能与编剧斗,所以巧不巧的,这次闲溜达,青青就又按照编剧的意图非常“有缘”的遇到了一位帅哥。
话说那天天色已黑,可是青青并不急,因为她有住店的银子,而且京城房子那么多,客栈自然也多。可是她错了,等到她真的开始找的时候,她才发现,房子虽多,但却不是给外人住的,该死的自给自足经济,让她走了半天,都找不到一个客栈!(编辑:谁让你走出商业区,进入住宅区了?青青委屈:我是跟着感觉走,而这感觉的方向,还不是取决于你的芊芊十个手指头么?)据科学统计,女人的地理方向感天生就比男人薄弱,要不然为什么那么多的前辈大大们就从来没写过腰缠万贯的大侠们因找不到客栈而不得不露宿街头的糗闻呢?
烛火越来越少,天色越来越黑,人也越来越稀少。好容易来了一个人,我的心中燃起一线希望。那人越来越近,伴随着也不知是猪肉狗肉还是韭菜臭豆腐的酒臭味道也越来越浓,呕~~~好恶心啊,我差点吐出来。我捂住了口鼻,而当我看清来人的长相时,我是吓得连吐也不敢了。那是个面相凶恶,满脸胡须之人,好像是个杀猪的,弄不好也许连人也杀过!我忍住恶臭,将放在口上的手掌放下来,因为,我胆子小,我怕我不礼貌的动作会惹人生气,而生气的后果,是我所不能承受滴。没想到那个杀猪男仿佛比我受惊更甚,鬼叫着“狐仙”啊……,就晕过去了。
深夜月圆,孤身女子行走在黑暗中,是好像……有那么点不正常。我苦笑,没想到,长得漂亮居然也有可以起到吓人的作用的时候。
我拍拍胸脯,鼓起勇气,朝着宽阔一些的大路走,一边走着一边想着,此时要是有手机该有多好,哪怕只有一分钟的电量也好,我就可以……可转念又想,就是有手机又有屁用?这里没有移动也没有联通,我打给鬼啊?
路只要肯走,就一定会有穷尽时。
我走了约莫半个时辰左右,终于看到了一丝光亮,我朝着光明的方向走去,就看到了一个高高的城门,上面有个大大的西字,想来就是京城的西大门了。大概是平时就少有人查夜,这几个侍卫睡得还挺香。
我赶紧往回走,一来我还不想出城,二来,我从来就对隶属于国家政府部门的国家机器心怀惧意,能少一事是一事。
佩服古人,环保的确实很彻底,即没有路灯,也没有丝毫的灯火,一个个封闭的四合院中,前后种满了瓜果蔬菜和参天的梨树苹果和枣树,阴风吹过,风吹落叶的声音,总让我响起杀人越货的草上飞或者偷香无数的采花贼……
又一阵风吹过,暴露在外的脖子部位的皮肤不知不觉起了一层凹凸不平的小颗粒。我暗想:今晚的风怎么就这么凉呢?
按照记忆往回走,前面是深不见底的小胡同,走不走呢?不走难道要露宿?当然要穿过去!
眼睛瞪得很大,其实这只是个下意识的动作,其实真正看到的东西有限。地面很平,可我走的却是跌跌撞撞,因为在我的心中,总会假想出无数突然的障碍物或者莫名其妙的深渊,每一步我都要抬高腿,再试探着轻轻落下,这一条胡同走得我这个辛苦啊,可是我额前的大包却让我欲哭无泪,我……走到了……死胡同……
路,只要你肯走,就一定有穷尽时。不同的是,他的终点,也许是晒得软软的带着阳光味道的舒适的大床;也许,他只是一堵告诉你需要回头的墙。
这种感觉就如同本就尿急的你,却偏偏站在高度文明人潮汹涌满是钢筋水泥的世界里,好容易找到一个公厕,队伍早已经排到二里长,按照每个人使用的时间再乘以人头数,足够回家两个来回了,咬咬牙,回家如厕去。回到家才发现,该死不死的居然停电了,爬到二十层,以为苦难即将终结,却发现,裤袋上本就只有指甲大小的洞不知何时已经变成了拳头般大小,钥匙自然没有拳头大,所以也就自然顺着这个拳头大小的洞口溜出去……
“发泄”无门,欲哭无泪啊……
世上最可怕的就是孤身一人行走于黑暗中,而比这更可怕的是,在经过了无数的努力与尝试后,到头来,你却发现,原来,你是找不到这黑暗的出口与尽头的……
在黑暗中等不到黎明,那就只有在黑暗中绝望……
话说穿越中的女主不都是有一种特别的功夫嘛?那就是在关键时刻随时随地都有让自己晕倒的本事。
然后当她睁开眼后,那冰冷的黄土地就会变成粉红的帷帐,那无边的黑暗就变成了一道温情的视线,而这视线的主人公正坐在床边,相貌么,那一定是貌似天仙玉树临风赛过潘安气死宋玉,此颜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识?
更美妙的是,这个美男一定是一手拿着冒着温热气息的药汤,一边满脸挂着关切的表情,用那天籁般的声音问候你一句:“姑娘醒了?……”
这当然是废话,闭着眼睛都有可能是醒着的,何况是睁着眼睛的?
这时女主就一定会多眨巴眨巴两下眼睛,一方面表现自己的可爱的好奇的小女生天性,一方面回答那个“醒了”的问题。
“姑娘体虚,这些补药是一定要喝的……”又是美男那好听的声音。
这时女主一定是皱着美貌可怜兮兮状:“可以不喝么?”
“不喝?想死啊?……”这时美男就会发怒。也不管这药是否确实会对身体有效,也不管是否会对胃肠肝脾肾造成多少的副作用,实在不喝,那就软硬兼施,实在不行,那就不惜牺牲色相,用……什么什么去亲自喂!
再再然后,就是二人共同回味那带着树叶草根气息的嘴唇的味道,再再再然后,就是另一段男欢女爱郎情妾意浓的美好故事的开端……
随着时间的推进,通过女主对男主的逐渐深入了解,就会发现他不止玉树临风,而且还风度翩翩,简直就是集美貌与智慧并存、英雄与侠义的化身,既有富可敌国的财富,又有倾轧朝野的势力……
可如此一妙人,一帆风顺又岂非太无新意?那就一定要在作者的妙笔下,没有情节也要制造情节,存心加故意加毫无理由的让青青虐上几回男主,一虐……二虐……三虐……再虐……
考验到最后,美男的心依然情比金坚,永远都对女主忠心不二……
“美男啊……”
我被自己想象的美好情感激动的有些热泪盈眶,激动下,就情不自禁叫出了声,而激动下的嗓音也难免有些发哑。
黑暗无情,长夜漫漫,如果你再不去想想美男,YY一些美好的事物,不吓出精神障碍,恐怕也为时不远了。
“美男啊……”我一边想象着梁朝伟王力宏的脸庞,一边继续下意识的乱叫。
“哼嗯哼嗯哼嗯……”居然真的有声音在回答!_│││!我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
“朋友,哪条道上的?告诉你,不管你是人是鬼我都不怕你。”我色厉内荏。
没有回答,一定是幻听,幻听。我拍着胸脯自我安慰。
看见蟑螂我不怕不怕啦~~~我神经比较大不怕不怕不怕啦~~~胆怯只会让自己更憔悴,麻痹也是勇敢表现~~~一个人睡也不怕不怕啦~~~勇气当棉被,不怕不怕不怕啦~~~夜晚再黑我就当看不见,太阳一定就快出现…不怕不怕啦~~~嘴上说着不怕,可是从一个字可以唱出九个颤音的高难度唱法来看,说不怕?才怪!
我边唱着歌壮胆,边凭着感觉顺着来路往回走,吧唧,我被一根树根绊倒,我的冷汗流了出来……
我是无神论者,可是如果当你发现树根也会长手抓人的时候,相信你绝对不会比我更加镇定。
根据经常看影视作品得出的经验,花精树精狐狸精,多半都是美女形象,但既是美女,那就多半有走眼的时候。我赶紧更正:“看清楚了啊,我是女人啊,不能人道的……”
树精手依然抓得很紧,丝毫没有放松的迹象。我一边掰着树精的手,哭腔都要出来了:“我和你一样都属于阴性啊,负负得正,你吃了我会上火的,大人你一定要明鉴,可千万别抓错了啊……”
手依然抓得很紧,而且有顺势向上攀爬的趋势……
我的心在突突乱跳,因为不敢反抗,只好助纣为虐,我很好心的引着那只手向上提示……(心术不正者可千万不要想歪了啊)“你看,你看,我没有喉结,我还带着耳环呢!”
那只手湿凉而黏腻,不过我也不是太在意,我想,大概妖怪的身体都是这样子的吧。而根据我所知道的知识,这些鬼怪是不会轻易加害不相关的人的,据说这样会使它们多年的道行毁于一旦,所以遇到鬼也许比遇到人更加的安全。
树精没有回答,不过那只像响尾蛇般湿滑的手倒是很听话的顺着肩,手臂的顺序一路下滑,然后就没了声息,嘿嘿,原来是刚出道的道行浅的连人话都不会说的树精。
挣脱了那只手,我向前走去……
灯光渐渐照了过来,一群人杂乱的脚步声传了过来。
“京城这么大,上哪儿搜去啊?……大半夜的都不让人睡个好觉。”士兵甲打着哈欠抱怨连连。
“就是就是,还让我们一直找到天亮才能回去复命,简直就是要人命,可怜我的小红还眼泪巴巴的等着我呢……”士兵乙的火气更大,那可是三两银子一夜啊,花出去了连毛都还没摸到呢,半个月的俸禄就换来这么个结果,你说怎能不气?下次,再想去见那小红,还不定得等几个月呢?
“前面就是死胡同了,谅那刺客也不会笨到走这里,反正我们就是要混到天亮才能回去复命,不如我们就专走那刺客不大可能去的藏身之地,这样我们也不会遇到危险……”士兵丙提议。
“嘿嘿嘿嘿……如此甚好。”一群人的声音齐声赞同。
灯光越来越近,我看清了肩上的……血迹。妈呀,刚才那只手……是刺客的手?糟了,我这一身血可怎么说得清楚啊?老百姓遇到兵,有理三分也说不清。更何况人家若要是问了:大半夜的你一个姑娘家瞎出来转悠啥?不是刺客的同案犯也是窃贼的同伙。随便给你安个罪名,你就是巧舌如簧,将唾沫积累出长江来,也未必有人肯听你的。
官爷们,求你们,别往前走了,我……我今天还没带身份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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