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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旁观(下)

第一百二十一章 旁观(下)


多思无益,但我却不能控制自己不去想,生活固然每天都按部就班的展开,每天的天气虽然未必如预报一般准确,但总归不会差的太多,天降骤雨时能在路边躲躲、渴了能买到一杯好喝的柠檬茶、新买的鞋走路不会打脚、地铁座位对面的小孩儿一直对着我笑、车坏在山路上能搭到车回家,运气似乎并不是一件难得的事情,生活中的点滴满足或许本身就是上帝的馈赠,是对知足者的奖赏。
但是,知足是件很难的事情,如果伸手就触到了自己人生的天花板,告诉自己千万不要捅破它,这或许应该叫不思进取。
心里有个角落,总是觉得不甘又不安,现在的每一次妥协都是未来的隐忧,我现在才开始考虑人生方向,已经为时已晚。
人到三十,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变的这么矛盾,在安于现状和寻求改变之前举棋不定,更重要的是,我好像找不到自己应该往哪个方向去改变。
夏日里的暴雨突如其来,洗净空气里的灰尘,路边的香樟清新发亮,疏忽已是九月末,经历了8月的燥热,雨后的下午,城市好像突然安静了下来。
园区里成片的桂花已经开了很久,金桂夹杂着银桂,密密麻麻的,远看像一片厚重的云,花香伴着雨后城市的土腥气穿过纱窗飘进办公室,远处马路上的洒水车的放着《走进新时代》招摇过市,蝉鸣好像已经消失很久了,外面办公区的同事都专心致志的对着电脑,没有人大声说话,好像整个世界从里到外,突然陷入了一片寂静,静让人发慌。
电话声划破沉寂,我如释重负一般飞快的按下接听键,没顾得上看是谁:“你好!”
许是我太过热情,那头愣了一下才说话:“额,拉迪,我十一来上海出差,有没有空吃饭?”
我反应了一会儿,才意识到是林修,去年他回国时吃过一次饭,之后陆陆续续的,各有各忙,几乎没怎么联络:“当然好啊,我给你接风,刚好欧阳也说十一想来这边旅游,可以一起约。”
“看来你过的不错。”林修语间笑意明显,“当初你说要离开北京,回家发展,我还以为你会不适应,呆不了多久又会回来呢!”
当初离开北京,并没有大张旗鼓的告诉所有人,但有人问了,也不会刻意隐瞒,杂志社的诸多同事,知道我去向的也不过寥寥数人。林修在工作上帮过我,所以我专门跟他打了电话,他当时沉默了许久,却还是没有多问。
现在想想,那时候的我,状态和情绪都很差,或许是把不想说、不要问这些词都写在脸上了。但其实林修是我大学认识的第一个人,也是大学里最能让我安心的学长,很多心事我都会跟他说,包括妈妈和苏格,直至他后来毕业失联。
如果那时候有人跟我说,不要因为一时的软弱和挫折就冒然放弃打拼多年的工作和生活,以为时间能自动治愈曾经深刻的嫌隙和疏远,甚至说等我真的回了家,未必能与妈妈和叔叔他们亲近相处,保持距离更有利于修复关系,林修最有立场、而且有理由的人,但他什么都没有说。
之前钻牛角尖的时候,除了怪自己,也会在心里埋怨那些原本可以给我建议,改变我的决定,却什么都没有做的人,林修在内。
但现在想想,不论是自己当初一意孤行不给任何人说话的机会,还是如今如我所愿获得了想要的安定,这始终是我自己的选择,与其他人无关。
如今的我们,早已不会拼命掏出自己的心,视他人如同自己,年轻时的掏心掏肺、倾心规劝,未尝不是在干预他人的选择,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尺度,是从近到远的,超过了一点五米的心理安全距离,只会越来越远。或许,人与人之间,本来就该留着距离,不说便不问,不问即不知,不知便不言。
林修恪守的或许就是这样的准则,否则如果是大学时候的他,重逢的第一句话就会是,你有没有搞定那个暗恋的哥哥;在我要离开北京时,会一脸严肃的盯着我,一条条的分析利弊,让我不要为了感情,轻率作出可能会后悔的决定,对于每一个人,中途转换职业跑道、甚至换城市,都是一趟冒险。
没有这样的如果,我也无谓去凭空继续假设和纠结。
“你是自己过来吗?”我没有接他的话,事实上,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嗯,我老婆是上海人,十一原本就想回来的,不介意的话,到时候可以一起聚聚。”
“行啊,久闻学姐大名,还没有见过呢!”我不假思索的答应,要是我和欧阳单独跟他见面,反而会显得有点奇怪。
跟宋之扬不一样,林修在国外结了婚,而对方就是那个曾跟他一起并肩战斗、将四月剧社做起来的文学院学姐,回国那次聚会,饭桌上说起,大家又是羡慕又是揶揄,说他是情种。
年少时的热情,是会让重聚多一份惊喜的,他在伦敦的剧场看见美国剧团演出的海报,看到了熟悉的名字,好奇之下去求证,才有了之后的交往。
按照林修的说法,两人当初分开并没有什么严重的理由,无非是觉得彼此都还年轻,步调既然无法一致,不如给对方自由,之后也没有刻意联系,生活里有太多精彩的事情,爱情不过是其中之一。
都说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而每一次别离都可能此生不复见,他们这么潇洒坦荡的处理感情,像是上帝月老早就牵好了线一样。我当时想,我和苏格之间,或许是因为我一直死死拉着我们之间的线,所以都没能走远。
长假第一天,我去机场接欧阳,飞机略微有点晚点,我在到达口等了很久才看见个子高高的欧阳穿着一身鹅黄色无袖衫和牛仔裤,鹤立鸡群的夹在一群带着黄色旅游帽的游客中走了出来,推着一只暗红色的小行李箱,开心的冲我挥手。
近一年不见,她好像胖了些,原先披散的长发剪短了,黑色短发只到脖子,清爽帅气,原先清瘦的脸颊有了肉,脸色红润,整个人看起来气色很好,神采奕奕的,带着笑几步走到我面前,二话不说,先抱了我一下。
“真的好久没见了呀!”她拍着我的背,差点将我抱起来。
她和袁墨都是北方人,本来就比我和桃子要高,但这种旱地拔葱的动作,只有袁墨会做,高冷如欧阳,是不肯做这样的事情的,我忙不迭的挣脱她:“冷静冷静,你是不是被袁墨传染了?”
“嘿嘿!”她一手搭上我的肩,拉着我往出口走,“开心嘛!”
欧阳变的不一样了,在我的记忆里,大学毕业之后,就再也没见过状态这么松弛的欧阳,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之前她跟陈漠的事情,我也没有问过,不是不关心,而是觉得,在她解决好,并愿意自己说出来之前,我的关心只会让人烦恼,在某些方面,她和我一样,并不愿意将自己状态不好的一面给他人看到。
车开上机场高速没多久,妈妈就打电话问接到人没有,是不是要开始做饭了。
按照原先的计划,直接去上海,然后在周边的城市转一圈,但那天饭桌上聊到大学同学要过来旅游,妈妈坚持要请她过来家里吃饭,说是尽尽地主之谊,后来想想也是,大学期间,没少去欧阳家蹭饭,他们家阿姨是山东人,葱烧海参是她的拿手好菜,比大多数餐厅都要好吃,让欧阳尝尝地道的江浙家常菜,也是待客之道,这才请她先来了家里。
挂了电话,车经过跨江大桥,阳光照在波光粼粼的江面上,远处的天空一片湛蓝,风吹过,空气里满是桂花的香味。
“你好像没有来过沿海这边吧?想去哪里玩?”我一边注意旁边并线的车,一边开口问她,“去哪都行,我都奉陪!”
“莫莫,我跟陈漠离婚了!”欧阳没有接茬,语气自然,并没有什么伤感的情绪。
“啊!”我吃了一惊,转头看她,没注意到前面路口的绿灯已经悄然变成橙色,停车不及,压线了,顾不得会不会被拍,我转身认真看着她的脸,想找出点她撒谎的端倪,“你骗我的吧!”
她伸手将我的头推回去:“绿灯了,看路!你这样开车,我真怕命没了。”
“谁让你在我开车的时候放炸弹?”我怏怏的重新上路,“一点准备都没有。”
她没再开口,到了家楼下停好车,我才试探着问了一句:“你不难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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